111學年度特種獎學金申請(即日起至5/17止)
111學年度特種獎學金申請(收件至5/17止)
應用外語系111學年度特種獎學金申請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12年5月17日(星期三)止。
欲申請同學請自行影印相關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並於期限內至系辦公室(綜合大樓A417)填寫登記表並繳交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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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112年5月1日(一)至5月17日(三)17:00前。
※提出獎勵申請之證照需為申請截止日前一年內取得者(即111年6月1日至112年5月17日間取得);學生取得之每一專業證照以申請一次一項獎勵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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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請繳交:
(1)特種獎學金申請表(經112.05.09系務會議通過修正)
(2)專業證照正本 (驗證後退回)
(3)專業證照影本兩份
(4)本人金融機構封面存摺影本 (請於空白處註記「111-2特種獎學金申請」、班級、學號、姓名)
※證照獎學金申請結果及核發金額將依本學年學校配額經費及系務會議審查決議。(預計領取時間六月底)
應用外語系特種獎學金實施要點